原標題:董、何之爭與晚清公羊學之發展
作者:曾亦
來源:作者授權儒家網發表
選自作者所著《共和與君主——康有為早期政治思惟研討》,上海國民出書社2010年版。

據《后漢書·儒林傳》,何休字邵公,任城樊人也。休為人質樸訥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太傅陳蕃辟之,與參政事。蕃敗,休坐廢錮,乃作《年齡公羊解詁》,沉思不窺門,十有七年。又注訓《孝經》《論語》、風角七分,皆經緯典謨,不與守文同說。又以《年齡》駁漢事六百余條,妙得《公羊》本意。休善歷算,與其師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難二傳,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廢疾》。
劭公師博士羊弼,又追述李育意以難二傳,而李育“少習《公羊年齡》”,而史籍不載其習嚴、顏二家之事,然羊弼、李育既為博士,則其學當不在嚴、顏之外。
又據邵公《解詁》自序云:
傳《年齡》者非一,本據亂而作,此中多很是異義可怪之論,說者迷惑,至有倍經、肆意、反傳違戾者。其勢雖問不得不廣,是以講誦師言至于百萬猶有不解,時加讓嘲辭,徵引他經,掉其句讀,以無為有,甚可閔笑者,不成勝記也。是以治古學貴文章者謂之陋儒,至使賈逵緣隙奮筆,以為《公羊》可奪,《左氏》可興。恨先師觀聽不決,多隨二創。此世之余事,斯豈非守文、持論、敗績、掉據之過哉!余竊悲之久矣。往者略依胡毋生《條例》,多得其正,故遂隱括使就繩墨焉。
可見,劭公對嚴彭祖、顏安樂之學頗為缺乏,故推本胡毋子都《條例》,隱括《公羊傳》義,撰《解詁》而為傳注,是以劭公之學相對于嚴、顏二家,實一新解也。[1]
案漢初《公羊》先師,唯胡毋生、董仲舒,二子同業,俱為景帝時博士。其后各自異傳,董子之學傳在官府,而立為博士,然胡毋生之學不知所傳,殆猶古文之學,在平易近間或有傳習焉。漢廷設科射策,以利祿獎誘經術,[2]則官學之分途,由師法而家法,董子之后,又有嚴、顏二家異說,此或必定。而平易近間傳習之學,固守師說,反較純粹,絕無陋儒之譏。故邵公之學,實反根源而探師說之本也,而絕分歧于西漢博士之學,故段熙仲謂其為“西京博家教士之教外別傳,而直承胡、董先師之說者矣”[3]。
清阮元謂劭公“為膠西(董仲舒)四傳門生,簿本都《條例》以作注,著《公羊墨守》《公羊文謚例》《公羊傳條例》”,邵公與董生年輩相往甚遠,不成能止有四傳,故此說實屬不經。雖然,劭公之學實兼取胡毋生、董子二人。然江藩《公羊先師考》力辨之,謂“休之學出于育,育之學本之子都”,又謂“仲舒推五行災異之說,取京房之占,不師仲舒可知矣”,“今之公羊,乃齊之公羊,非趙之公羊也”。誠這般說,則劭公之歸本胡毋生,猶宋孝宗之承統歸正也。[4]段熙仲嘗作《〈年齡公羊傳解詁〉所據本考》,多有取于江藩之論,考訂頗精審,斷言邵公《解詁》所據為胡毋生本,與董子《繁露》分歧。[5]若這般說,則劭公之學蓋傳自胡毋生也。
故劭公之學術淵源,年夜致有四:其私密空間一,就李育、羊弼俱得立為博士而言,當為嚴、顏二家之學。其二,就劭公之不慊于嚴、顏之徒而言,當返本于胡、董。其三,依胡毋子都《條例》而作《解詁》,則上承胡毋生。其四,兼師胡、董。
董、何之間的異同,素不為學者所重視,然自清中葉以后,隨著常州今文學派之興起,開始留意到董、何之間的差異,尤為主要者,此種差異直接影響到晚清變法思惟以及經世學術之取向。
一、劉逢祿之“規何”
晚期劉申受(1776-1829)討論何、鄭之爭時,完整以申何為主旨。1805年,劉申受撰成其最主要的著作《年齡公羊何氏釋例》一書,即以發明劭公義例為主旨。此書已論及董、何異同問題。一方面,劉氏認為,董、何之書“若合符節”;另一方面,劉氏論及張三世例時,有“魯愈微,而《年齡》之化益廣,內諸夏,不言鄙疆是也”一段,其下有小字注文曰:“董子《觀德篇》云:‘稻之會,先內衛。’《奉本篇》云:‘諸侯伐哀者,皆言我。’俱勝何氏注義。”可見,至多申受在此處認為董氏優于何氏。
劉氏關于張三世例的討論,對清代公羊學的發展極為關鍵。但是,不論在董子那里,還是在劭公那里,最主要的卻是“通三統”,清末朱一新、蘇輿輩欲攻南海改制之說,乃甚揚此論。朱一新謂“《公羊》年夜義在通三統”[6],蘇輿則謂“實則《公羊》家言,惟張三世最無意義”。蓋漢人論《年齡》,首重通三統義,宋人則重內外之旨,至劉申受,始將張三世義置于重要位置,其后龔、魏之徒,莫不承此緒余而張年夜之。
且就張三世而言,本有二義:其一,世有遠近,恩有厚薄,情有親疏,故辭與情俱,而有異辭也;其二,辭有詳略,因見治有內外先后,而明衰亂、升平、承平三世之旨。
此教學二義不獨劭公言之,董子《繁露》亦明有此二義。董、何俱重前義,蓋以為《公羊傳》之本義也;至于后一義,乃與內外例合而明之。至申受釋何氏例,因《詩》之文論“霸道之始基”以致“霸道之承平”,因《書》之文推原三代終始之運,因《易》之文見六合之聚會場地心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皆發揮后一義也。是以蘇輿斥龔定庵言張三世于“何注恩王父之說,亦復不詞”,即謂其專主張三世第二義,蓋龔氏此種傾向實始于申受也。
不僅這般,申受對“通三統”的討論亦對龔、魏、康等人極具影響。
不論在董子那里,還是在何劭公那里,“通三統”之義極是豐富,然劉申受獨重此中“改制”之旨,而于“改制”旨中又獨重文質損益之說。蓋董、何論“改制”,斯有二義:
其一,由“三正”之說而進,明王者改制乃“順天志而明自顯”,所以“今天命”、“見天功”,此董子所謂“法先王”也。(《年齡繁露·楚莊王篇》)至若申受,言“三正”,欲以言“三王之道若循環”也;言“三王之道若循環”,欲以言“終則復始,窮則反本”,以致于《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此為南海專尚改制微言之說張本。
其二,由夏、商、周三教之分歧而發“損文而用忠”、“變文而從質”之義,而遂以“法后王”為旨,至于董子“無易道之實”語則闕而弗講,此固清季公羊家所樂言。王者改制,實兼二義,而申受專以發明文質損益義為事,清季康、梁輕躁言變,則申受亦不得辭其咎焉。
此外,申受對異外內例的討論亦影響到后來南海的年夜同思惟。
在董、何那里,異內外義有二:其一,別內外,即尊王攘夷。其二,一內外,即治自近者始。但是,申受卻專主一內外之義。這般,內與外的區別不再有嚴分華夷的內涵,只是王者治世先后的問題,如是漸次由升平而至于承平,即全國年夜同。章太炎攻申受“以《公羊傳》佞諛滿洲”[7],又謂其“世仕滿洲,有擁戴舞蹈教室虜酋之志,而張年夜《公羊》以陳符命”[8],攻魏默深“妖以誣平易近,夸以媚虜”[9],謂南海“年夜同之說興,而漢虜無畔界”[10]。
其后,龔定庵倡“賓賓”之說,欲異姓之魁杰得滿廷之禮遇焉。至于曾文正盡忠虜廷,錢賓四既譏之,又哀其志,謂“湘鄉曾氏削平年夜難,欲以忠誠倡一世,而晚境憂譏畏讒,惴惴不成終日。異姓之賓,雖掬忠誠以獻其主,其主疑忌弗敢受也。故湘鄉之倡導忠誠,亦及身而歇,無救于一姓之必覆”[11]。此種批評誠為太刻,然清廷倡言滿漢年夜同,申受之釋“異內外”例不克不及不受此影響。[12]
申受又云:
余覽《年齡》進黜吳楚之末,未嘗不嘆圣人馭外之意至深且密也。……然則代周而改周法者,斷自秦始,何其辭之博深切明也。秦始小國僻遠,諸夏擯之比于蠻夷。然其地為周之舊,有文武貞信之教,無敖僻驕侈之志,亦無淫泆昏惰之風,故于《詩》為夏聲。其在《年齡》,無僭王滑夏之行,亦無君臣篡弒之禍,故《年齡》以小國治之,內之也。吳通上國最后,而其強也最驟,故亡也忽焉。秦強于內治,敗殽之后,不勤遠略,故興也勃焉。楚之長駕遠馭強于秦,其內治亦強于吳,故秦滅六國,而終覆秦者楚也。圣人以中外狎主承天之運,而反之于禮義,所以財成輔相六合之道,而不過乎物,故于楚莊、秦穆之賢而予之,卒以為中國無桓文則久歸之矣,何待定、哀之末而后京師楚哉?于吳光之敗陳許,幾以中國聽之,慨然沉思其故,曰:“中國亦新蠻夷也。”……故觀于《詩》《書》,知代周者秦,而周法之壞,雖圣人不成復也。觀于《年齡》,知天之以吳、楚狎主中國,而進黜之義,雖百世不成易也。張三國以治百世,圣人憂患之心亦有樂乎此也。(《年齡公羊何氏釋例》卷7,《秦楚吳進黜表進黜表序》)
申受在此無絲毫貶黜蠻夷之意,甚至許蠻夷能取周地,改周法,張秦、楚、吳“三國以治百世”,則蠻夷反為中國,中國反成蠻夷也。劉申受蓋美滿清能以禮義主華夏,是以章氏之譏良有以也。
此外,申受以《年齡》內外義釋《易》乾六爻之起落,又以《白話傳》“德溥而化”語釋內外之年夜一統。董、何本以建五始言年夜一統,而明奉天之旨;至申受,乃以內外言一統,“德博而化,而君道成,《年齡》所謂年夜一統也”,而《論語述何》亦謂“《年齡》年夜一統,必自近者始”,皆以夷、夏之年夜同為年夜一統也。此董、何與申受之分歧也。
此種見解不僅影響到康氏的年夜同思惟,即輕視夷夏之年夜防,倡言滿漢一家,[13]並且,康氏在其變法主張中又大批采用西人的政治、社會軌制,難免以西人為夏,而貶吾為夷矣。公羊聚會場地家之三世說本有“遠近鉅細若一”之旨,中經《禮運》,一變而為康氏之年夜同思惟,即以東方為升平、承平世,中國不過劇亂世罷了,其自居卑陋之立場實自此出矣。
綜觀劉申受對三世說的解釋,雖自標“申何”之旨,且謂董、何若合符節,但是事實上卻僅強調了劭公的某些方面,甚至最基礎上誤解了劭公之說。可以說,劉氏對公羊學義例的獨特闡釋,又與隨后經世致用之風相激蕩,深深影響了晚清思惟及現實政治的走向。
1809年,申受又撰成《解詁箋》一書。此書開始對何氏進行了“匡弼”。其序云:
余初為《何氏釋例》,專明墨守之學,既又申其條理,廣其異義,以裨何氏之未備,非敢云彌縫匡救,營衛益謹,庶幾于《年齡》繩墨,少所收支云爾。康成《六藝論》曰:“注《詩》宗毛為主,毛義若隱略,則更表白。若有分歧,即下己意,使可識別。”余發明何氏,竊取斯旨,以俟世之能墨守者董理焉。
康成遍注六經,凡是以一家為主,而兼取他說,雜糅今古,不為一家之說。此種做法,普通不為今學家所許。對此,李兆洛為張金吾作《兩漢五經博士考敘》云:
今之所謂漢學者,獨奉一康成氏焉耳,而不知康成氏者,漢學之年夜賊也。……惜哉!漢學亡,而所存者獨一不守家法之康成也。
其后皮鹿門論康成,亦謂“鄭采今古文,不復分別,使兩漢家法亡不成考,則亦不克不及無掉”,“鄭君為漢儒敗壞家法之學”,“鄭學出而漢學衰”。[14]
但是,申受卻于《解詁箋》中明確指出“何氏之未備”,且頗取法康成注經之路徑,自謂“竊取斯旨”,是以,后來陳立批評這種做法乃“自亂家法”。案申受本以“競守漢師家法”為歸趣,而《公羊傳》的家法則莫外乎劭公,不過,我們從《解詁箋》中可以看到,申受不僅有據《公羊》傳文論何氏之掉,甚至于有不信《公羊》傳文者。劉申受在《解詁箋》中所表現出來的傾向,從《釋例》之墨守何氏的立場來看是后退了,但從《谷梁廢疾申何》來看,這種傾向卻是一以貫之的。[15]
是以,我們更傾向于這樣一種總的見解:清代公羊學從莊存與(1719-1788)、孔廣森(1752-1786)開始的家法意識,不斷獲得增強,尤其在劉申受這里獲得明確地表述,但是,又幾多保存了唐中期以來新《年齡》學兼采三傳的舊習。
其子劉承寬《先府君行述》論《解詁箋》云:
說者謂府君墨守何學,然《箋》中規何五十余事,至于母以子貴及夫人子氏、惠公仲子之屬,則并舍《公羊》而從《谷梁》,甚至宋災故一條并舍三傳而從宋儒劉原父、胡安國之說。
《行述》此說自是屬實,然美之以“求公是而袪門戶”,則未必為后來之今學家所茍同也。
並且,從整個《解詁箋》一書的篇幅來看,竟有五十余條批評劭公,這當然有出于匡弼何氏的正面意圖,但是,這已背離了其早年“申何難鄭”的主旨,並且,對于以后公羊學的發展,影響極是深遠。此種影響年夜致有兩方面:一方面,如陳立等,強調胡、董、何之分歧,是以,回到劭公,便是回到西漢家法。另一方面,如龔、魏、康之徒,則由劭公進一個步驟回到董子,這就事實上形成了這樣一種認識,即董、何之間是有差異的。而相反的一派,如古文家,也是捉住董、何之間的差異而批評三世、改制之說乃出自公羊末學。這種思緒導致了對《穀梁》的重視,如廖平便是將交流《穀梁》當作更接近孔子《年齡》要旨的闡釋。可以說,一切這些思惟,都分歧水平可以追溯到申受《解詁箋》中的某些做法。
劉申受這種揚董抑何的的學術傾向影響頗為聚會場地深遠,是以晚清公羊家皆以董仲舒為宗,而于何劭公多有收支,龔、魏、康這般,至于力辟清代公羊家的葉德輝、蘇輿輩,亦莫不集矢何休。若葉氏曰:“孔子改制乃七十子后學之說,何休取之以說《公羊》,遂為本日邪說之所本。”又曰:“何休之徒一誤再誤,至于本日,無君之禽獸相繼于全國矣。”[16] 惜乎劭公因清人之累,遂致非難這般焉。
二、龔自珍、魏源與公羊學之轉向
西漢景、武之世,胡毋生與董子同治《年齡》,董子述年夜義,胡毋生明章句、條例,各有所主,然兩漢《公羊》博士皆宗董子也。東漢末,何劭公懲于博士之徒“守文、持論、敗績、掉據之過”,乃依胡毋生《條例》而作《解詁》,多得其正,至于董子書,則無一言及之。清嘉、道間,《公羊》學復興,然孔巽軒、劉申受雖為《公羊》專家,“亦止為何氏拾遺補闕,而董生之書未之詳焉”。故默深撰《董子年齡發微》,自序其意云:
所以發揮《公羊》之微言年夜誼,而補胡毋生《條例》、何劭公《解詁》所未備也。
可以說,清代公羊學至默深乃有一最基礎轉折,即由劭公回歸董子。蓋默深倡言復古,不僅由東漢之古學復歸于西漢之今學,且就公羊學而言,亦將由東漢之何學復歸于西漢之董學。其后,康南海承默深之緒余,乃以述董為標的矣。
《董子年齡發微》凡七卷,惜未刊刻,今僅于《古微堂外集》卷一得其序與目罷了。其序贊董子書云:
若謂董陌生通年夜詣,不列經文,缺乏頡頏何氏,蟠天而際地,遠在胡毋生、何劭公《章句》之上。蓋彼猶泥文,此優柔而饜飫矣;彼專析例,此則曲暢而旁通矣。故抉經之心,執圣之權,冒之道者,莫如董生。
案董、何之書體例分歧,蘇輿《年齡繁露義證·例言》謂漢人撰述有注經體與說經體,則董子《繁露》為說經體,而劭公《解詁》為注經體也。默深乃謂董書之體于明義為優長,蓋能“抉經之心,執圣之權,冒全國之道”也。
董子書固長于明義,不專為條例,然條例盡在此中。故默深舉董子《繁露》二十五篇之文,與劭公所總括之條例比擬對。今據其序,臚列其目如下:
繁露第一 張三世例、通三統例、異內外例
俞序第二 張三世例
奉本第三 張三世例
三代改制質文第四 通三統例
爵國第五 通三統例
符瑞第六 通三統例
仁義第七 異內外例(附公始終例)
霸道第八 論副本謹微兼譏貶例
順命第九 爵氏字例(尊尊賢賢)
觀德第十 爵氏字例(尊尊親親)
玉杯第十一 予奪輕重例
玉英第十二 予奪輕重例
精華第十三 予奪輕重例
竹林第十四 兵事例(戰伐侵滅進圍取邑表)
滅國第十五 國交例(朝聘會盟表)
隨本新聞第十六 國交例(同上)
度制第十七 禮制例(譏掉禮)
郊義第十八 禮制例(譏掉禮)
二端第十九 災異例
六合陰陽第二十 災異例
五行相勝第二十一 災異例
陽尊陰卑第二十二 通論陰陽
會要第二十三 通論年齡
正貫第二十四 通論年齡
十指第二十五 通論年齡
蓋默深以董書不獨優于明義,其言例亦不稍遜焉。
劉申受之公羊學年夜致以述何為標的,然又不主專門,此中多有無所適從者。劉氏以申何難鄭為主,至論母以子貴事,乃申鄭而難何;劉氏主《公羊》家法,至論夫人子氏、惠公仲子二事,乃引《穀梁》以駁《公羊》;劉氏雖善董、何若合符節,然又譏董書文質異法之不成據。至定庵,始稍據董書以駁申受,而默深乃清楚斥言董、何之分歧。默深既以述董為志,則于申受之述何,實為歧出之一新標的目的,對晚清公羊學之影響至為關鍵。
默深論邵公《解詁》之未備,今不得詳,惟于序中見其攻邵公論叔術妻嫂一事,曰:
況何休之偏執,至以叔術妻嫂為應變,且自謂很是可怪之論,玷經害教,貽百世口舌者乎?
案叔術妻嫂一事,經未有明文。昭三十一年,黑弓以濫來奔,《公羊傳》乃備載其事,而賢其讓國。案叔術殺殺顏者,又妻嫂,其罪甚年夜,然較之讓國,則功過相除,惡少而功年夜焉,故《公羊傳》乃許其世年夜夫而賢之。
昭二十年,“曹公孫會自鄸出走宋”,何注謂“叔術功惡相除,裁足通濫爾”,徐疏曰:
叔術以讓國之功,除其妻嫂殺顏之惡,裁足通濫邑以為小國罷了,缺乏以得邾婁也。
《公羊傳》許叔術之賢而世年夜夫,劭公深明其義,裁叔術之功以僅得小國罷了。且劭公未明以叔術事為“可怪之論”,實出徐疏之言也。是以默深所譏,未必劭公之過,當《公羊傳》尸其咎者歟!
三、康有為之尊董與述董
孔子之道在六經,而六經統一于《年齡》。南海曰:
六經粲在深美,浩然繁博,將何統乎?統一于《年齡》。[17]
孔子之年夜道在《年齡》,兩漢之治以《年齡》,自君臣士年夜夫政事、法令、言議,皆以《公羊》為法,至今律猶從之。[18]家教
是以“學孔子而不學《年齡》,是欲其進而閉之門也”[19]。
孔子以后,南海年夜致并推孟、荀。[20]至若論傳孔子之道,孟子猶在荀子之上。南海曰:
孟子乎,真得孔子年夜道之本者也!……欲得孔子性道之原,平世年夜同之義,舍孟子乎莫之求矣。……孟子乎,真孔門之龍樹、保羅乎!……通乎孟子,其于孔子之道得門而進,可次序遞次升堂而私密空間進室矣。[21]
孔子之道在《年齡》,故孟子能傳孔子之道,以其深于《公羊》而尊《年齡》也。南海謂孟子“上瑜伽場地述禹、湯、文、武、周孔而及孔子,不及其他書,惟尊《年齡》”,而《公羊》詳素王改制之義,故惟《會議室出租公羊》能傳《年齡》。[22]故孟子可謂“《公羊》正傳”[23],“《公羊》、孟子獨明《年齡》,力拒楊、墨,真《公羊》之明日傳哉”[24]。宋儒以孟子道性善而尊之,南海則以孟子深于《公羊》而尊之也。
至于荀子,則深于《禮》也,乃專為據亂世而施。南海曰:
荀卿傳《禮》,孟子傳《詩》《書》及《年齡》。《禮》者防檢于外,行于當時,故僅有小康、據亂世之制,而年夜同以時未可,蓋難言之。《年齡》本仁,上本天心,下該人事,故兼據亂、升平、承平三世之制。子游受孔子年夜同之道,傳之子思。而孟子受業于子思之門,深得孔子《年齡》之學而神明之……傳平世年夜同之仁道,得孔子之本者也。……荀子以人道為惡,而待隱括之,傳小康、據亂之道,蓋得孔子之粗末者也。[25]
荀子得孔子之粗末,不過傳小康、據亂之道罷了。若孟子,則深得孔子《年齡》之學,而傳平世年夜同之仁道,可謂得孔子之精微也。
南海與宋儒皆尊孟,以為皆有傳道之功,然其所取分歧。蓋南海取孟子明《年齡》改制微言,而宋儒則以孟子明性善,得道統之真也。荀子雖不與傳道之功,至就傳經之學統而論,南海則以孟、荀并舉,謂孟子為《公羊》正傳,而荀子為《穀梁》太祖也。其《桂學答問》(1894)有云:
圣學原有此二派,不成偏廢。而群經多傳自荀子,其功尤年夜,亦猶群經皆注于朱子,立于學官也。二子者,孔門之門者也。舍門者而遽求見孔子,不成得也。二子當并讀,求其年夜義,貫串條分之。[26]
不過,即使就傳經而言,南海又攻荀子之拘隘,至于以下劉歆、朱子,皆以不明承平年夜同之道,不過割據六經之一偏而為說耳。[27]南海曰:
浩乎孔子之道,蕩蕩則天,六通四辟,其運無乎不在。……始誤于荀學之拘陋,中亂于劉歆之偽謬,末割于朱子之偏安,于是素王之年夜道,暗而不明,郁而不發,令二千年之中國,安于小康,不得蒙年夜同之澤,耗矣哀哉。[28]
南海又謂朱子之學實出于劉歆:
朱子之五經,于孔子五經皆掉,惟日在劉歆宇下盤旋奔忙,歸附后舞蹈教室行罷了。……明天下所言孔子者,皆非孔子之學,實朱子之學罷了。而言朱子學者,又非朱子之學,年夜半實劉歆之學罷了。劉歆之學,只要小樹屋據亂、小康之學,而不知承平年夜同學者也。……朱子惑于劉歆據亂之世,據《禮運》年夜同之說為老子之學,是朱子舍棄孔子承平年夜同之說,而無以范圍方今平易近主社會之義,則孔子之道窮矣。全國既誤尊朱子為孔子,而朱子守劉歆之據亂說,不克不及范圍平易近意,不克不及范圍社會。……朱子知四書而不知五經,知據亂而不知承平年夜同,非割往華夏等于偏安而何共享會議室?[29]
蓋南海欲參用西法,以變中國數千年衰亂之制,則不得不尊《公羊》改制之說;又雅不欲夷之變夏,故尊《公羊》以及孔、孟,以為西法亦未出吾古圣先賢之藩籬也。南海之抑劉歆、朱子,實以其不克不及合于本日社會焉。
孟子以下,南海首舉董仲舒而尊之。其謂董子曰:“其傳師最詳,其往先秦不遠,然則欲學《公羊》者,舍董生共享會議室安歸?”[30]又曰:“漢世往孔子不遠,用《年齡》之義以撥亂改制,惟董子開之。”[31]南海甚至以董子有過于孟、荀者,其曰:
年夜賢如孟、荀,為孔門龍象,求得孔子立制之本,如《繁露》之微言奧義不成得焉。董生道不高于孟、荀,何故得此?然則是皆孔子口說之所傳,而非董子之為之也。善乎王仲任之言曰:文王之文,傳于孔子。孔子之文,傳于仲舒。故所發言,軼荀超孟,實為儒學群書之所無。若微董生,安從復窺孔子之年夜道哉![32]
孔子立教主旨在此,雖孟、荀未能發之,賴有董子,而孔子之道始著。[33]
董子賢于孟、荀這般,是以“因董子以通《公羊》,因《公羊》以通《年齡》,因《年齡》以通六經,而窺孔子之道本”[34],“考孔子真經之學,必自董子為進門”[35],“董子為《年齡》宗,所發新王改制之很是異義及諸微言年夜義,皆出經文外,又出《公羊》外,但是以孟、荀命世亞圣,猶未傳之,而董子乃知之”[36]。南海稱頌董子這般,其位置良非劭公所及也。蓋微董子,劭公實缺乏以對抗古學諸師矣。
孔子以后,世儒素重朱子,是以南海又舉朱子與董子并論,曰:
由元、明以來,五百年治術、言語皆出朱子,蓋朱子為教主也。自武章終后漢,四百年治術,言議皆出于董子,蓋董子為教主也。二子之盛,雖孟、荀莫得比隆。[37]
則孔子以后,董子對政治、學術之影響,惟朱子可比。至若論傳孔子之道,蓋兩漢經師,往古未遠,其傳授皆有淵源,則董子猶在朱子之上也。南海曰:
朱子生絕學之后,道出于向壁,尊四書而輕六經,孔子末法無由一統,僅如西蜀之偏安罷了。董子接先秦老師之緒,盡得口說,《公》《穀》之外,兼通五經,蓋孔子之年夜道在是。雖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圣人全體不成得而見,而董子之高深廣博,得孔子年夜教之本,絕諸子之學,為傳道之宗,蓋自孔子之后一人哉![38]
朱子生于年夜統絕學之后,揭鼓揚旗而發明之,多言義而寡言仁,知省身寡過而少救平易近患,蔽于據亂之說而不知承平年夜同之義,雜以佛老,其道觳苦,所以為治教者,亦僅如東周、劉蜀、削詧之偏安罷了。[39]
蓋董子得圣人之全體,而朱子之學不過偏安一隅罷了。
然南海初不以《公羊》為然。光緒六年(1880),南海時23歲,治公羊學,著《何氏糾繆》,專攻劭公。不久,“既而悟其非,焚往”。[40]即使這般,南海后來擺脫其早年立場,亦多推尊董子,而非劭公。[41]蓋南海以劭公傳胡毋生,而兩漢立于學官之嚴、顏二家博士皆傳董子,“以董子為祖師”,其淵源有自若此,或因以尊董也。[42]
又,治《公羊》者,或以義,或以例,或以禮。以例治《公羊》者,莫善于劭公《解詁》“三科九旨”之例。清世治《年齡》者,首推莊方耕,然徒明其義罷了;同時又有孔巽軒,始知《年齡》有例,然不知“三科九旨”,可謂學不由徑也。迄自劉申受,始由劭公例進手,遂通《公羊》也。其后,魏默深亦謂劭公例可上溯于董子,南海蓋祖其說,故謂“言《年齡》以董子為宗,則學《年齡》例亦以董子為宗。董子之于《年齡》例,亦如歐幾里得之于幾何也”[43]。南海遂于《年齡董氏序》備列董子所發《年齡》小樹屋之例,以見劭公例之所本。[44]又謂劉申受以《年齡繁露》解《公羊》,始為知學。[45]凡此,皆見南海之尊董也。
然梁啟超謂“疇昔治《公羊》者皆言例,南海則言義”[46],又謂“有為之治《公羊》也,不龂龂于其書法義例之小節,專求其微言年夜義,即何休所謂很是異義可怪之論者”[47],又攻王闿運之《公羊箋》“拘拘于例,無甚發明”[48],可見,康氏一門皆不尚例也。蓋董子雖以《年齡》有例在,又謂“《年齡》無達辭”,其言例尚細緻,遠不若何劭公之緊密。南海尊董,實以其學術門徑近乎董故也。
若《年齡》之義,所謂“文成數萬,其旨數千”,而其義之尤年夜,又不得微言之者,斯素王改制之說也。良由畏當世年夜人之故,賴口說而傳之將來,至董子乃明言之,“董子為《年齡》宗,所發新王改制之很是異義及諸微言年夜義,皆出經文外,又出《公羊》外,但是以孟、荀命世亞圣,猶未傳之,而董子乃知之”[49],“公羊傳《年齡》托王于魯,何注頻發此義,人或疑之,不知董子亦年夜發之”[50]。董子能發改制王魯之說這般,至于三統之說,“惟董子乃盡聞三統,所謂孔子之文傳之仲舒也”[51]。南海又具錄漢人所言《年齡》之義,皆在《公羊》之外,皆賴董子口說傳之。
至于《年齡》之言禮,尤關乎孔子之改制。蓋孔子為后世刊定之軌制,莫能離乎禮,南海謂“《年齡》為改制之書,包含天人,而禮尤其改制之著者”,又謂“孔子之文傳于仲舒,孔子之禮亦在仲舒”[52]。董子謂《年齡》乃禮義之大批,然劭公言禮未備,此劭公之不及董子也。
是以南海極稱道董子之書,曰:
《年齡》微言暗絕已久矣,今忽使孔子創教年夜義如日中天,皆賴此發布。然則此篇為群書之瑰寶,過于天球河圖億萬無量數矣。[53]
董子書之可尊這般,是以欲明孔子之學,舍董子而莫由也。
不過,董、何闡發《年齡》之義的政治意圖不盡雷同。董子大要有約束君權之意,《年齡繁露·玉杯》云:
《年齡》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曰:緣平易近臣之心,不成一日無君。一日不成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君心之未當立也。此非以人隨君耶?逆子之心,三年不當。三年不當而踰年即位者,與天數俱終始也。此非以君隨天邪?故屈平易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年齡》之年夜義也。
董子蓋藉人君行三年喪之禮,以明君王雖尊,然猶當隨天,“與天數俱終始也”。清季守舊派雖惡維新派君憲之說,亦不克不及諱此義焉。故蘇輿《義證》云:
屈平易近以防下之畔,屈君以警上之肆。夫生成平易近而立之君,此萬古不敝之法也。圣人教平易近尊君至矣,但是盛箴諫以糾之,設災異以警之,賞曰天命,刑曰天討,使之罔敢私也。視自平易近視,聽自平易近聽,使之知所畏也。崩遷則有南郊稱天告謚之文,有宗廟觀德之典,屈伸之志微矣。故曰《年齡》年夜義。
至董子舉賢良奏對,極言災異之理,曰:
臣謹案《年齡》之中,視宿世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掉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甚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自非年夜亡道之世者,天盡欲攙扶而全安之,事在強勉罷了矣。強勉學習,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強勉行道,則德日起而年夜有功。(《漢書·董仲舒傳》)
是以天之或災或異,皆視人君可否行道罷了。漢儒喜言災異,其微旨盡見乎此矣。
董子之書頗欲假天道約束君權,此義備見其書。《年齡繁露·為人者天》云:“一國授命于君,君命順,則平易近有順命;君命逆,則平易近有抗命。”《霸道》云:“五帝三皇之治全國,不敢有君平易近之心。”《仁義法》云:“獨身者,雖立皇帝、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無臣平易近之用矣。這般者,莫之亡而自亡也。《年齡》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蓋愛獨及其身者也。”《堯舜湯武》云:“且天之生平易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平易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平易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平易近者,天奪之。”前人言“天憲”,實以天能予能奪故也,非徒尊國法為天憲也。
南海當晚清五千年年夜變之局,尤屬意于承平年夜同之世,至其躬行君憲,其限制君權之專心,若日之經天,亦自不掩焉。其論君王曰:
全國歸往謂之王,人人歸孔子,不成謂非王矣。人人欲叛之,雖戴黃屋,謂之獨夫。……不敢有君平易近之心,蓋圣人以為吾亦一平易近,偶爾在位,但欲為平易近除患,非以為尊利也瑜伽場地。此為孔子微言。后世不知此義,藉權勢以自負,務立法以制下,公私之叛,彼此始矣。……孔子發明三統,著天命之無常,三代以上七十二君、九皇、六十四平易近,變更多矣,使王公戒懼,百姓勸勉。……王者,往也。君者,群也。能合人者,皆君王哉!此孔子之年夜義也。若人皆欲疏散,是謂獨夫矣。……孔子以全國之平易近生養覆育付之于君,不克不及養平易近,則掉君職,一也。辱而掉位,已為不君,二也。若令不可,禁不止,臣平易近不為用,無君之實,謂之獨夫,三也。況殘害其平易近,直謂之賊。天之立王,為何愛一人,使肆平易近上?《易》曰:“湯武反動,順乎天,而應乎人。”孟子曰:“聞誅一夫紂耳,未聞弒君也。”此孔子之年夜義也。[54]
董子曰:“王者,平易近之所往,君者,不掉其群者也;故能使萬平易近往之,而得全國之群者,無敵于全國。”(《年齡繁露·滅國篇》)南海蓋據董子說,謂君王本不甚尊,亦平易近也,以能為平易近除患故,乃為民氣歸往,斯為王矣。然君亦有君職講座場地,掉職則不為平易近之所往,斯為獨夫矣。可見,南海張平易近權之說,實欲藉此以制約君權也。
南海又曰:
宋孫明復之流,向壁虛造一部《年齡年夜義》,但識尊人王罷了,則是屠伯武夫幸以武力定全國,如秦始、隋煬之流,暴平易近抑壓,亦宜尊守之乎?其悖圣而害道甚交流矣![55]
蓋孫明復專以尊王為說,掉《年齡》之旨也。
南海又據“王者歸往”之義,論孔子為“素王”,得王者之實。其曰:
孔子有歸往之實,即有王之實,有王之實而有王之名,乃其當然。然年夜圣不得已而行權,猶謙遜曰假其位號,托之先王,托之魯君,為寓王為素王云爾。……庶幾改制教主,尊號威力,日光復熒,而教亦再明云爾。[56]
后世攻素王之說為怪謬僭竊,則孔子雖得王之實,且不得稱王,至于贏政、楊廣輩,全國背之若獨夫,反尊為王,勿乃名實不符哉!
南海又攻劉歆乖素王之旨曰:
詆素王為怪謬,或且以為僭竊,盡以其權歸之人主。于是,全國議事者引律而不引經,尊勢而不遵道。其道不尊,其威不重,而教主微;教主既微,生平易近不嚴不化,益頑益愚,皆往孔子素王之故。[57]
可見,公羊家以孔子為素王,其約束君權之意甚明。[58]
何休否則,其意則在尊君權也。[59]蓋《年齡》年夜義,誅討亂臣賊子罷了,孟子、史公皆備言之。至章帝時,有賈逵作《左氏長義》以攻《公羊》,以為《左氏》深于君權也。[60]而博士李育“以《公羊》義難賈逵,往復皆有理證”,惜乎李育之議論皆不得詳,推原李育之意,當以尊君自衛,劭公1對1教學以李育有理證,亦當以翼護君權而自任也。
南海所以推尊董子曰:
由元、明以來,五百年治術、言語皆出于朱子,蓋朱子為教主也。自武、章終后漢,四百年治術、言議皆出于董子,蓋董子為教主也。二子之盛,雖孟、荀莫得比隆。[61]
自韓愈以致宋人,皆以孟子接續孔子道統,而軻逝世不得其傳。南海則以為,兩漢以降,至于隋唐,孔子年夜道在《年齡》,而《年齡》之義,朝野之政治、法令、言議莫不見之,皆賴董子之功也。宋儒專以義利之辯而誣漢唐人不克不及傳道,可謂一孔之見歟!南海又謂朱子之學猶西蜀之偏安罷了,非若董子“接先秦老師之緒,盡得口說”,蓋得“孔子年夜教之本”,真“自孔子之后一人”罷了。是以自宋學視之,孔子之后惟朱子一人罷了;而自南海視之,孔子之后蓋董子一人罷了。南海之推尊董子,蓋至此乎極矣。
且自嚴、顏得立博士后,董子之學可謂一統,而劭公憾其缺乏以對抗《左氏》,乃別溯諸胡毋生。南海欲以董子為《公羊》大批,則不得不抑胡毋生、劭公一脈也。又,《年齡》素王改制之義,劭公承先師緒余,言之雖暢,然生東漢之末,實缺乏以頡頏古學,孰若愛崇漢初董子,足為兩漢諸儒之宗乎?
兩漢治經者素重門徑,自有師法,又有家法之歧異,各尚專門,不主通學也。然自劉禮部以降,皆信今文十四家為“同條共貫”,若《公羊》與《穀梁》之異,皆傳圣人之旨也。南海所以論劭公之掉曰:
何君墨守《公羊》,而攻《穀梁》為廢疾,蓋猶未明密碼之故,泥守所傳之電碼以為真傳,而不知《穀梁》所傳之電碼亦是真傳也。遂使劉歆、賈逵緣隙奮筆,以《公》《穀》一家而鷸蚌對峙,遂致偽《左》為漁人得利。豈非先師墨守太過,敗績掉據哉![62]
又曰:
董、何傳《公羊》,董難江公,何作《廢疾》,若水火然。試舍棄所系之經文,但述年夜義,則董、何與《穀梁》無分歧者,可逐一條證之,以明口說之真。蓋同出于孔門后學,故莫分歧條共貫也。故學《年齡》者,當知董、何口說與《穀梁》及劉向學說全合,則于《年齡》四通六辟,無所窒礙矣。[63]
不獨劭公作《穀梁廢疾》,董子亦難《穀梁》之江公,昔申受猶倡專門之學,至南海,則絕無此議矣。蓋今學承千年廢墜之余,所存不過《公》《穀》二脈罷了,是以南海以摶聚今學殘部,振起今學之緒,以亢古學,雅不欲硁硁然鬩墻于內矣。
注釋
[1] 關于胡毋生所撰《條例》,兩漢《儒林傳》《漢書·藝文志》及劭公以前的文獻皆不見載述,且不以故訓、章句、傳說撰述,而以條例撰述,乃出現于西漢末期,非漢初所能有。故胡毋生撰《條例》之說,徐復觀以為只出于劭公罷了。(參見徐復觀:《中國經學史的基礎》,載《徐復觀論經學史二種》,第125頁)
[2] 據《漢書·夏侯勝傳》,勝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茍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即是耳。學經不明,不如歸耕。”漢代經生熱衷于利祿這般,非獨當代所僅見也,宋太宗之鄙薄儒士,誠宜哉!今之學者假學術之名,而共享會議室行利祿之實,尤甚于前人,當局莫不亦竊笑之乎!
[3] 段熙仲:《年齡公羊學講疏》,第13頁。
[4] 清末蘇輿作《年齡繁露義證》,其《自序》謂劭公之所以述胡毋生而不及董子者,云:“余因推思董書湮抑之繇,蓋武帝奉《年齡》本由平津,董生實與之殊趣。生于帝又有以言災異下吏之嫌,雖其后帝思媒介,使其門生呂步舒以《年齡》治淮南獄,且輯用生《公羊》議,時復遣年夜臣就問政典,抑貌敬以為尊經隆儒之飾耳。史公稱公孫弘以《年齡》白衣為皇帝三公,全國學士靡然向風。則當日朝野風尚可以概見。其后眭孟以再傳門生誤會師說,上書昭帝,卒刑誅。甚至劭公釋《傳》,但述胡毋,不及董生,階此故已。歆崇古學,今文益微,《公羊》且被譏議,董書更何自存?”則蘇氏以為劭公之不克不及述董子,以董子書之不存故也。此說舛謬實多,其來由有二:史、班兩傳俱稱兩漢博士所傳皆董子學,何湮抑之有?此其一也。又,隋唐人尚能“時見征引”,劭公時當漢季,即使無從觀董書之全貌,何至于一無所稱乎?此其二也。蓋蘇氏有感于時政之非,遂痛斥龔、康之徒誤會經典所致也。
[5] 參見段熙仲:《年齡公羊學講疏》,第14—共享空間23頁。而康南海亦謂胡毋生傳何劭公,參見《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發凡,《選集》第六,第6頁。
[6] 不過,朱一新在其《答康長孺書》中卻謂“通三統之義,尤非后世所能行。辨之極精,亦仍無益”。(《選集》第一,第319頁)
[7] 章太炎:《檢論·學隱》,《章太炎選集》第三,第481頁。
[8] 章太炎:《中華平易近國解》,《太炎文錄初編》別錄卷一,《章太炎選集》第四冊。
[9] 章太炎:《檢論·學隱》,《章太炎選集》第三,第481頁。
[10] 章太炎:《檢論·學隱》,《章太炎選集》第三,第481頁。蓋南海反對反動,故唱言滿、漢之一體,是以章太炎嫉之若是焉。(參見康有為:《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克不及行反動書》,《選集》第六,第327、328頁)
[11] 錢穆:舞蹈場地《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下冊,第614頁。
[12] 近有汪暉以“異內外”例會凡是州公羊之學,譬如,其論莊存與之學曰:“《年齡正辭》揚棄漢唐公羊學以‘三統’為中間的傳統,轉而以‘內外’問題為中間,它的主旨在于用‘年夜一統’的義旨改革帝國次序中的種族和等級關系。”(汪暉:《現代中國思惟的興起》上卷第二部,第569頁)
[13] 其后反動風潮年夜盛,南海再言滿漢年夜同,則欲為滿洲謀而陰阻反動黨之勢也,“反動之說紛紜,皆起于滿、漢之別異”,遂主張“盡除滿、漢之名籍,而定國名曰中華”,蓋效法元魏孝文之宏規也。(康有為:《海內亞美歐非澳五講座場地洲二百埠中華憲政會僑平易近公上請愿書》,《選集》第八,第412頁)
[14] 皮錫瑞:《經學歷史》,周予同注釋,中華書局,2004,第五部門。
[15] 其實,即使從《釋例》來看,申受在詮釋“三科例”時有興趣無意表現出來與何氏的偏離,都可以看做此種傾向表現的一部門。
[16] 葉德輝:《正界篇》,《翼教叢編》卷4。
[17]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自序,《選集》第二,第307頁。
[18]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7,《選集》第二,第416頁。
[19] 張伯楨:《南海師承記》,1896至1897年間,《選集》第二,第212頁。
[20] 辛卯間,南海與朱鼎甫論性。鼎甫主宋儒之成說,極言荀、董論性之非。(參見朱一新:《朱教學場地侍御答康長孺論性書》,《選集》第一,第331—333頁)南海則謂荀子論性有過于孟子者,“荀子之與孟子辨者,蓋深恐人之率性而廢學。……是荀子言,未見有悖于圣言者也。……然正惟從孟子之說,恐人皆率性;從荀子之說,則人皆向學”。(康有為:《答朱蓉生師長教師書》(1891),《選集》第一,第330頁)十年后,南海撰《孟子微》,此中有云:“言性惡者,亂世之治,不得不因人欲而治之。故其法檢制壓伏為多,荀子之說是也。言性善者,平世之法,令人人皆有同等自立,故其法進化向上為多,孟子之說是也。各有所為,而孟子之說遠矣,待人厚矣,至平世之道也。”(康有為:《孟子微》卷1,《選集》第五,第414頁)此時南海據《公羊》三世說而等分孟、荀,則孟子論性,乃施于平世也;若荀子之性惡,乃就亂世而立論。且宋儒貶荀子之言性,以為有礙人之自覺;至若南小樹屋海之譏荀子,蓋以人道惡,則不得不張君權,妨人類之進乎承平也。南海又譏宋儒既貶荀子性惡之說,至其變化氣質之說,實與荀子說合。
[21] 康有為:《孟子微》序,1901年,《選集》第五,第412頁。
[22]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自序,《選集》第二,第307頁。南海又有《孟子公羊同義證傳序》(1896年12月)一文,此中謂“學者欲通孔子之年夜道,必于《年齡》求之;欲通《年齡》,必于《公羊》求之;欲通《公羊》,必于《孟子》求之。孟子、公羊同師說,無二道”。(《選集》第二,第129頁)
[23] 康有為:《桂學答問》,《選集》第二,第19頁。
[24] 康有為:《孟子公羊同義證傳序》,《選集》第二,第129頁。
[25] 康有為:《孟子微》序,《選集》第五,第411頁。
[26] 康有為:《桂學答問》,《選集》第二,第19頁。
[27] 梁啟超頗張師說,謂孟子傳《年齡》年夜同之義,此中,以井田為年夜同之綱領,以性善為年夜同之極效,以堯舜文王為年夜同之名號,以王霸辨年夜同小康。(參見梁啟超:《讀孟子界說》,1898年,《飲冰室文集》之三)
[28] 康交流有為:《禮運注》序,《選集》第五,第553頁。
[29] 康有為:《答樸君年夜提學書》,1924年,《選集》第十一,第346頁。
[30]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1893)自序,《選集》第二,第307頁。
[31] 康有為:《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自序《選集》第六,第3頁。
[32]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自序,《選集》第二,第307頁。
[33]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6上,《選集》第二,第375頁。
[34]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自序,《選集》第二,第307頁。
[35] 康有為:《新學偽經考》,《選集》第一,第545頁。
[36]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3,《選集》第二,第357頁。
[37]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7,《選集》第二,第416頁。
[38]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7,《選集》第二,第416頁。
[3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選集》第三,第3頁。
[40] 康有為:《自編年譜》,《選集》第五,第63頁。
[41] 蕭公權謂南海“極贊揚董仲舒而貶何休于主要位置”。(蕭公權:《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年夜同思惟研討》,第63、64頁)蕭氏又認為,南海不甚重視曾子,甚至斷言《年夜學》非曾子所作。基于此種態度,南海亦疏忽《孝經》。劭公則分歧,其《年齡公羊解詁》序稱《年齡》與《孝經》皆圣人之創獲。南海之不認同劭公,于此可見一斑。
南海又以《論語》缺乏以盡孔子之學。蓋《論語》乃曾子門人門生后學所纂輯,而曾子守約,實未嘗聞年夜道也,“夫以孔子之道之年夜,孔門高弟之學術之深博這般,曾門門生之主旨學識狹隘如彼,而乃操采擇輯纂之權,是猶使僬僥量龍伯之體,令不才數朝廟之器也。其必謬陋粗略,不得其精盡,而遺其千萬,不待言矣。……但傳守約之緒言,少掩圣仁之年夜道,而儒教未宏矣。故夫《論語》之學,實曾學也,缺乏以盡孔子之學也”(康有為:《論語注》序,《選集》第六,第377頁),“若后儒說以曾子為孔子正傳,以為孔子年夜道之過,則年夜謬也。……全國聞曾子之教者,誤以為孔子之道即如是,于是孔子之年夜道闇沒而不彰,狹隘而不廣,此儒教之不幸也”。(康有為:《論語注》卷8,《選集》第六,第436、437頁)其攻曾子之學這般。
[42]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1,《選集》第二,第309頁。
[43]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2,《選集》第二,第323頁。
[44] 不過,南海認為董、何亦有同功者,蓋《公》《穀》不過傳《年齡》年夜義耳,至于很是可怪之微言,如升平、承平之說,則賴董、何而筆之于竹帛。南海甚至以為,后世中國治教始終逗留在據亂之階段,皆因不重視董、何之說,不知董、何之學實出于孔子之口說耳。(康有為:《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發凡,《選集》第六,第6、7頁)
[45] 參見康有為:《致朱蓉生書》,1891年,《選集》第一,第316頁。
[46] 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惟變遷之年夜勢》,第129頁。
[47]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第64頁。
[48] 梁啟超:《中國近三年學術史》,《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第315頁。
[49]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4,《選集》第二,第357頁。
[50]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5,《選集》第二,第367頁。
[51]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5,《選集》第二,第370頁。王仲任亦曰:“孔子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漢人
頗以董子傳孔子,足見董子在漢代位置之高,非古學所能奪也。
[52]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3,《選集》第二,第330頁。
[53]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5,《選集》第二,第365頁。
[54]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6下,《選集》第二,第402—405頁。
[55] 康有為:《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卷1,《選集》第六,第13頁。
[56]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8,《選集》第三,第101頁
[57]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8,《選集》第三,第101頁。
[58] 西人立議院以制約君權,而以眾議院行平易近權之實。新中國實行三院制,即以全國黨代會即中心委員會、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為三院,而以政治局常會會行君權之實。三院各為國民一部之代表,皆行平易近權,然彼此關系似不明。古人蔣慶亦主三院制,即國體院、通儒院與百姓院,此中百姓院行平易近權之實,通儒院行素王之實,至于國體院之設,其職不明。吾欲調和此兩種三院制,即以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為眾議院,行平易近權之實,以中心委員會為精英院或賢士院,以政治協商會議代表神權或道統,行素王之實。至于政治局常委會,仍然行君權之實,且實行平易近主集中制,可為調和古今之良法也。
[59] 蕭公權:《康有為思惟研討》,第51頁。又參見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惟史》,第300—307頁。南海之尊董,頗以其兼平易近權之義也。其后,章太炎悍然攻董子,謂其主專制,其害有甚于商鞅者焉,“董仲舒、公孫弘之徒,踵武公羊氏而文飾之,以媚人主,以震百辟,以束下平易近,于是乎廢《小雅》”,“及夫弘、湯、仲舒,則專以見知腹誹之法,懾伏臣下,誅鉏諫士,艾殺豪杰,以稱皇帝專制之意”,其“抑平易近恣君”實過于商鞅。(參見章太炎:《檢論·商鞅》,《章太炎選集》第三,第605-608頁)同是董子教學也,然康、章議論相反若是。
[60] 據《漢書·賈逵傳》,其時賈逵“摘出《左氏》三十事尤著明者,斯皆君臣之正義,父子之紀綱。其余同《公羊》者什有七八,或文簡小異,無害年夜體。至如祭仲、紀季、伍之胥、叔術之屬,《左氏》義深于君父,《公羊》多任于權變,其相殊絕,固以甚遠,而冤抑積久,莫肯清楚”,至于《左氏》,“崇會議室出租君父,卑臣子,強干弱枝,勸善懲惡,至明至切,至直至順”。賈氏以《左氏》義長于《公羊》,即以其能尊君權也。至劉師培論《左傳》,乃謂“《左傳》一書,責君特重,而責平易近特輕。……《左氏傳》所載粹言,亦多合平易近權之說”。(劉師私密空間培:《讀左劄記》,《劉師培論學論政》,第15、16頁)同是《左傳》也,古古人議論相反亦若是。
[61]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七,《選集》第二,第416頁。
[62] 康有為:《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發凡,《選集》第六,第6頁。
[63] 康有為:《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發凡,《選集》第六,第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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